Tuesday, October 17, 2006

演化謬論

今天的英國泰晤士報刊登了一篇有關演化的報導。文章中指出未來的人類將會演化出兩類截然不同的人群。其中一群較為高、瘦、美(對稱)、聰明、富創造力;另外一群則持相反特徵。

簡言之,這位英國演化學家(Oliver Curry;倫敦政經學院、自然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指出,由於生物在擇偶時,普遍而言會有「偏好選擇與自身具有相似特徵對象」的傾向。根據這個演化生物學上的假設,Oliver Curry認為,富人、知識份子、和上流社會階級因為大多數具有「高、瘦、對稱、聰明、富創造力」等特徵,因此,這些人在擇偶時,會傾向於選擇具有相同特徵的配偶。久而久之,這個傾向將會提供演化的驅力,使得具有這些特徵的人自成一群,而具有相反特徵者則會另成一群。

以下為對此謬論的駁斥:

一、首先,生物具有「偏好選擇與自身具有相似特徵對象的擇偶傾向」仍然只是個假設而已,利用這樣一個尚不知正確與否的假設來做推論恐怕不具信服力。

二、即使預設上述假設為真,這些Curry所定義的「上層階級」在人口中屬於相對少數,有鑒於這些「上層階級」的生育率日益下降,究竟這一群人能夠提供多大的演化驅力著實令人懷疑。

三、即使前兩項反駁不計,這些特徵能透過遺傳而傳遞的成功率有多高?或許身材和遺傳有關,但聰明和創造力呢?

四、Curry口中的五組上層階級特徵(高、瘦、對稱、聰明、富創造力)並不具有必然的相關性。換言之,高的不見得瘦,瘦的不見得對稱,對稱的不見得聰明,聰明的不見得有創造力。因此 ,即使前述三項反駁都不計,即使千年後真的演化出所謂的「上層人種」,該階層中也會充滿歧異性。換句話說,該階層中可能會有僅「富創造力」但不高不瘦不對稱也不聰明的。這樣充滿歧異性的「上層階級」還能稱之為上層嗎?這樣的「階層」還能稱之為存在嗎?

五、即使前四項反駁都不計,社會階級不斷流動,不具這五項特徵「下層階級」隨時可以有機會在獲得金錢與權力後晉身「假性上層社會」(亦即不具有該五項特徵,但卻擁有相對較大的機會可以對具有這五項特徵的人進行性支配)。舉例來說,不具這五特徵的獨裁者和土財主要娶(嫁)具有這五特徵的女(男)性很容易。

六、有人可能會說,既然第五項中的「權力」和「金錢」這麼重要,那就不如把這兩組特徵也加進前五組特徵吧。如果要這麼做的話,那是不是也可以加入「口才好」、「強壯」、「有才華」、「性感」、「壞」……,但這樣無限增加下去,不正好突顯出Curry理論的荒謬嗎?

七、即使前六項反駁都不計,那麼還有「偷情」一途。這一項我想就不用贅言了。如果有人要說,大好偷情機會在眼前這些「上層階級的人」可能會理性慎重考慮對方的階級和多項特徵,再決定要不要偷情,那我想這些「拒絕偷情」的人恐怕會處於演化上的劣勢而早該在演化早期就被淘汰了。

結語是,以上的評論似乎有點小題大作了。不過對於這類偽科學式、思想不嚴謹、譁眾取寵、危言聳聽、暗藏社會達爾文思想的荒謬理論,不大加撻伐實不為快。

註:Oliver Curry: ” The mating preferences of the rich, highly educated and well-nourished could ultimately drive their separation into a genetically distinct group that no longer interbreeds with less fortunate human beings. Privileged humans might over tens of thousands of years evolve into a “gracile” subspecies, tall, thin, symmetrical, intelligent and creative. The rest would be shorter and stockier, with asymmetric features and lower intelligence.”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我同意你的結論,不過對於某些部分有些不一樣的想法。針對你提的第一點,也就是選擇傾向的存在,我想應該不是太大的問題。或許該這樣說:平均說來,如果一個人有那樣的選擇機會,那麼,他所選擇的對象,高瘦對稱的可能性會很高。而誰有那樣的選擇機會(或說,選擇資格、選擇權)呢?想必是富人、高社經階級的人。

針對第二點。你別忘了,只要生育率不是負的,就表示該種人不會消失:要不更多,要不維持原數量。因此生育率似乎在此並不重要,只要不是負的就行了。這樣看的話,對於高瘦對稱,要說趨力存在似乎並不盡然不合理。數量少沒關係,但你可以想像上層少數對下層多數,上層少數基於擁有較大的選擇權,從下層中不斷吸取高瘦對稱的基因。長久下來,上層的基因pool中,高瘦對稱基因的濃度(或頻率,whatever)就會比下層高,因為在下層,對高瘦對稱的挑選壓力相對來說比不過上層。因此,這種說法,很不合理嗎?這就好像在競爭激烈的數學學術圈子內,數學能力高的人的比例會遠比從未針對數學能力進行選汰的紡織廠工人中數學能力高的比例啊!

第三點是我覺得最有道理的一點,尤其是聰明和創造力。關鍵就在於,到底聰明和創造力由先天決定的程度有多少?它的基因基礎又為何?現在對此的瞭解幾乎可說完全不明。但聰明和創造力,卻的確是一個人能否擠上上層的關鍵!讓我假設決定聰明和創造力的因素中,基因少於50%。那麼,這一點或許就足以成為抵抗對高瘦對稱趨力的反方向力。

針對第四點。我在想,Brown你是否忽略了Group Selection on Genes的可能性?沒錯,管高瘦對稱與否的基因的確不同,但可以設想,若該選擇傾向存在,長久下來這些基因群會因此總是出現在一起。為什麼?我拿高與對稱為例。高但不對稱的會被淘汰、對稱但不高的會被淘汰、不高也不對稱的也會被淘汰。只剩下高且對稱的人(三個請自行類推,排容或迪摩根定律應用)。這說法並不完全不合理。我們可以觀察到很多性徵都在同一個物種上存在,比方說跑得快和牙齒很利。但這兩個性徵想必由不同的基因決定。而要解釋這現象,最簡單的解釋似乎就是套用上述那套邏輯。

針對第五點。我覺得你自打嘴巴了。你不但沒有反駁,你還幫他解釋為什麼上層社會中,身高高與臉部對稱基因的頻率會越來越高。你只要把那個所謂的假性上層的後代,以及後代的後代再考慮進去就行了。也就是說,第一條,上層人有權力也的確會選臉對稱和身高高這前提很重要。一旦你接受這前提,後果大概很難避免。

針對第六點。沒啥好說,我不相信有人會笨到採取這樣的approach....

第七點真要談很複雜。這樣談吧,我覺得這是top-down causation的一個好例子:真正被選擇的不是基因,基因只是隨附而已。真正被選擇的是一種意識型態、一種美感。而由於該美感有其物理基礎,故在物理層次某些基因因此受到額外的保留力。之所以說是top-down causation,是因為基因在此扮演的角色是被動的、被選擇的、隨附在上層社會的美感意識型態上的。不過,這樣看的話,你那段應該是搞笑的偷情說就不成立了,因為你試圖將活在高度文明、浸淫在某種美感意識型態下的人類,與什麼都沒有的原始人比較。以前原始人當然不管那麼多,到處偷。但人越來越文明,因此,偷情的時候依據某些性徵選對象....不算很不合理吧?

結論:從族群遺傳的觀點,如果所有人中有一群人針對某一個性徵進行選擇,那麼這一群人的基因pool中,相對於這群人以外的人的基因pool中,對於該性徵負責的基因頻率會較高。這應該沒問題(還是我遺傳學太爛?)

假設這沒問題。我也是從這兒開始想的,我認為聰明與創造力由於不僅僅受基因決定,因此在將聰明與創造力納入選擇標準的同時,必然拉進一些不高、不對稱、不瘦的基因進來上層基因pool中。而這,抵銷了原先對那些基因的趨力。

因此我同意你的結論。

Brown said...

本文再針對Yoshi的反駁進行反駁。為方便討論,較具遺傳爭議性的「聰明」和「創造力」就不談了。僅談「高」、「瘦」、和「對稱」。

一、Curry預設了「生物具有偏好選擇與自身具有相似特徵對象的擇偶傾向」(就是會挑長的和自己像的當配偶),就我所知,這個假設的根基是來自於對演化上較為「低階」生物的觀察。或許這個假設在一般生物界並不會有太大問題,但重點是這個假設適不適合套用在人類這種具有相當複雜認知能力的生物?舉個例子來說,或許有些人會反向的「選擇與自身具有相反特徵的對象」用以補足自己心理或生理的缺憾。結果可能是高的會選擇矮的(或不那麼高的),瘦的會選擇胖的(或壯的)。又,即使不存在這種反向選擇,那有另一種可能是,不管社會上層或下層,所有人都具有同一種傾向,例如大家都要選擇高的和瘦的。如果人類社會具有這種傾向,則結果是整體人類的演化會趨向高和瘦,和上層下層毫無關係。其他不同的個人(或群體)擇偶傾向還有很多可能。簡言之,Curry選擇了一個有利於他做結論的前提,且在毫無舉證和正當化該前提的情況下就獨斷的採用該前提,顯然犯了個相當徹底的錯誤。如果各位同意這點,那麼其實接下來幾點都不用再談了,因為Curry的理論錯在最初的基本假設。

二、為了好玩,我們就再暫時同意 Curry的假設吧。關於原文中的第二點,就我所知,很無奈的近年來的中上階級人口剛好就是負成長。當然,如果不是負成長,那又是另一回事。不過若就現在負成長的趨勢來看,Curry口中的社會上層演化驅力將會嚴重縮小。

三、第三點有共識,就不談了。

四、對於Yoshi提到的「基因共選」現象(我自己亂翻的,有人知道正確名詞嗎?此現象是指兩種或兩種以上有利於生存的基因會傾向於同時被保存下來)倒是個有趣且有力的反駁。不過我對這個反駁仍稍有保留,理由如下。 就我所知,這種「基因共選」的現象在主要是以「天擇」為驅力的,換句話說,只有那些同時具有該兩種利於生存的基因的個體才擁會有最佳的生存機會,只有一種或是兩種基因都沒有的個體只有被淘汰的命運。但「基因共選」現象是否曾經出現在「性擇」(雄性的特徵在演化的過程中被雌性決定,如雄孔雀的尾巴)的過程中,我不知道(請大家知道的話不吝補充一下)。 因此,我們不能輕易的就論斷人類的「性擇過程」中也會出現「基因共選」現象。畢竟在同時具有多種「上層」特徵的人不多的情況下,具有其中一個特徵(例如「高」)就有相對上大很多(相對於「矮」)的生存(被選擇)機會。 再舉個例子來論證「基因共選」現象不會輕易出現在「性擇」過程中:如果社會上層的選擇者真的要強制執行「只當三種特徵都同時具備才選之為配偶」的原則,那恐怕他們成功挑選到配偶並繁殖的機率會比那些執行「當任一特徵具備時便選之為配偶」原則的選擇者要來的低很多。 因此,假設真有「同時對多種表現型進行選擇」這種現象存在於演化初期(例如同時可選的表現型有高、瘦、對稱),是否最後可能會出現「競爭失衡」而導致結果僅演化出單一表現型(例如整個族群最後通通變成「高」的,而另外兩表現型為隨機出現),我雖不敢確定,但我想理論上是可能的。

五、對於Yoshi的第五點反駁,我的看法恰好相反。別忘了當矮、胖、不對稱的基因和高、瘦、對稱的基因在子代中競爭時,不見得是後者勝出。胖父親和瘦母親生出胖小孩的機率不必然小於生出瘦小孩(或不胖不瘦小孩)的機率。因此,社會階級流動可以把矮、胖、不對稱的基因強制帶入社會上層,相對於Curry忽略了社會階級流動的情況下,前者(考慮社會階級流動)可以衝散上層演化驅力的機會就相對增加了。

六、第六點的確是稻草人,就不談了。

七、第七點的確是想搞笑,也不談了。(不過其實有些想藉由搞笑偷渡進來的想法,以後有機會再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