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discover, interpret, and change the world.
在備課時突然找到這個部落格,卻又發現到你這篇文章(我原本是要找關於手語及 babbling 以及刺激貧窮論證的東西),然後又發現好像認識作者,真是太奇妙的世界。你提到的關於fMRI以及是否可進入陪審團當成「呈堂證供」,也是過一陣子我想要深入研究的東西。畢竟這兩三年有好幾次,腦部資料是否具有法庭上證據能力的爭辯,有好幾次在美國都差一點要闖關成功,但最後都遭到陪審團反對(腦電波資料也是)。但目前我覺得可以分成幾種方面,測謊是一種,但證明有無責任能力(例如精神疾病等)又是另一種,再者台灣的制度與美國不同,要如何落實在台灣的既有刑事訴訟制度中又是另外一種方式(台灣目前沒有專家證人這種制度,但也許可以使用其他方式達成相同功能,例如鑑定制度)by 蔡佳津,不過這些都要等到八月中之後才有空聊了。
在備課找其他東西,就逛到這裡,又發現好像認識作者耶。本來有打了一些關於這篇的一些想法,fMRI可否作為法庭呈堂證供,不過不熟悉blogger留言系統,好像被移除了,就等八月中後再聊吧!先跟你打聲招呼先(蔡佳津)
我身為腦控的受害者,長達三年,不知作者是不是可以提供我協助,我現在幾乎喪失工作能力(環境剝奪),每天幾乎在家休養
Post a Comment
3 comments:
在備課時突然找到這個部落格,卻又發現到你這篇文章(我原本是要找關於手語及 babbling 以及刺激貧窮論證的東西),然後又發現好像認識作者,真是太奇妙的世界。你提到的關於fMRI以及是否可進入陪審團當成「呈堂證供」,也是過一陣子我想要深入研究的東西。畢竟這兩三年有好幾次,腦部資料是否具有法庭上證據能力的爭辯,有好幾次在美國都差一點要闖關成功,但最後都遭到陪審團反對(腦電波資料也是)。但目前我覺得可以分成幾種方面,測謊是一種,但證明有無責任能力(例如精神疾病等)又是另一種,再者台灣的制度與美國不同,要如何落實在台灣的既有刑事訴訟制度中又是另外一種方式(台灣目前沒有專家證人這種制度,但也許可以使用其他方式達成相同功能,例如鑑定制度)by 蔡佳津,不過這些都要等到八月中之後才有空聊了。
在備課找其他東西,就逛到這裡,又發現好像認識作者耶。本來有打了一些關於這篇的一些想法,fMRI可否作為法庭呈堂證供,不過不熟悉blogger留言系統,好像被移除了,就等八月中後再聊吧!先跟你打聲招呼先(蔡佳津)
我身為腦控的受害者,長達三年,不知作者是不是可以提供我協助,我現在幾乎喪失工作能力(環境剝奪),每天幾乎在家休養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