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22, 2006

論「美」與價值判斷

最近在ptt西洋哲學板上看到一些關於美學的討論。以下是我對「美」這個概念的一些看法。<註一>

有些人會覺得「美」或「醜」的感覺和「痛」的感覺很像,因為這些都是屬於「主觀意識現象」的範疇,也就是說,這些感受都是主觀的。但我認為,即使兩者同樣都是屬於「主觀意識現象」的範疇,「美醜」的感覺和「痛」的感覺仍然在本質上有著非常大的差異,有必要在概念上作進一步的釐清。

在我看來,「美、醜」作為一種「感受」,是比較接近「好、壞」或者「道德、不道德」的一種「第二層次知覺」。 我把這一類的感受稱為「第二層次知覺」,是要與「第一層次知覺」作區分。「第一層次知覺」指的是視覺、聽覺、觸覺、痛覺、味覺、嗅覺等透過受器並在接受外界刺激後所產生的感覺。

這些「第一層次知覺」有個特性,就是知覺強度會和外在的物理刺激強度有正相關。例如,如果增加電撃的強度,被電者就會覺得比較痛;如果增強分貝,聽者就會覺得比較大聲。一般而言,只要是「正常人」,這個正相關幾乎是無庸置疑的。換個角度來說,如果有甲和乙兩個物理刺激、且甲的強度大於乙,那任何正常受試者都會覺得甲所造成的知覺強度會大於乙所造成的知覺強度。

再換句話說,如果有甲和乙兩種物理刺激,當小明覺得甲所造成的知覺強度明顯比較強時,大雄也會覺得甲所造成的知覺強度比較強。再換言之,「第一層次知覺」具有「跨受試者恆真」的「刺激強度--知覺強度--正相關」特性。<註二>

那現在看看「第二層次知覺」,顯然這些「第二層次知覺」並不具有像上述「第一層次知覺」才具有的「跨受試者恆真」的「刺激強度--知覺強度--正相關」現象。例如,當小明認為甲物比乙物美的時候,大雄不必然也會這麼認為。同樣的,當小明認為甲物比乙物「好」,或甲行為比乙行為「道德」的時候,大雄也不一定會同意。

我個人的看法是,這種「第二層次知覺」比較接近一種「評價性」的知覺<註三>。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說,人類的認知系統會先接受外在物理刺激,然後產生各種「第一層次知覺」,接著認知系統會對這些「第一層次知覺」作出整合分析,然後得出一個「評價」。我個人的猜測是,這種「評價」、或者說是一個特定的腦狀態,可能本身並不像「第一層次知覺」一樣伴隨著強烈的「感質」(qualia)<註四>。「第二層次知覺」所伴隨的感質可能是在輸出到情緒系統後才產生的。也就是說,「第二層次知覺」、或者說「評價」、或者說是一個特定的腦狀態,可能被輸出到情緒系統,然後如果這個評價是「美」、「好」、或「道德的」,則會伴隨出現正面的情緒;如果這個評價是「醜」、「壞」、或「不道德的」,則會伴隨出現負面的情緒。

舉例來說,當看到一幅畫,視覺系統會接受光學刺激產生視覺經驗(屬於第一層次知覺,具有強烈且獨特的感質),然後這些視覺經驗會和個人過去的經驗作整合,之後得出這幅畫的「評價」(屬於第二層次知覺),最後這個「評價」才被輸出到情緒系統,如果評價是「美」,那就出現正面情緒,如果這個評價是「醜」,那就出現負面的情緒。

以上的說法,可能可以用來解釋為什麼各種「第一層次知覺」都會伴隨著強烈的「感質」,但各種「第二層次知覺」則伴隨著較弱的感質,或者說,各種「第二層次知覺」伴隨著比較接近「情緒似」的感質。而且,兩種不同的「第一層次知覺」會有截然不同的特殊「感質」,例如痛覺的「痛感」和紅色的「紅感」完全南轅北轍。但是,相對的,兩種不同的「第二層次知覺」所伴隨的「感質」則很相似,例如「美」的感覺和「好」的感覺其實很類似,似乎都是一種正面的「情緒」。<註五>

最後另外一提,關於美學,認知科學家比較關注的面向和哲學家稍有不同,認知科學家主要是想要找出:如果有某物甲和某物乙、且每個人都認為甲比乙美時,那究竟是哪些客觀特質使得大家都認為甲比乙美呢?我之前那篇有關Ramachandran的文章<藝術品、化妝品、與人類認知>就是在討論這個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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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這篇文章比較抽象艱澀,不過若對這個主題有興趣,仔細讀讀應該不難理解,另外如果對「感質」(qualia)這個詞不理解,可以參見下一篇文章<什麼是「感質」(qualia)?>。
<註二>、那種甲刺激和乙刺激強度很接近而令受試者難以判斷的情況暫不考慮。
<註三>、最近在AH的部落格上一篇法哲學的文章<詮釋性概念與評價性概念>中讀到了「評價性」這個詞,覺得不錯,所以借來用用。(To AH:我對法哲學所知有限,所以讀的很吃力,等我做做功課後在給你一些回應。)
<註四>、感質(qualia)強調的是主觀現象經驗(如痛覺、視覺)所伴隨出現的特殊主觀「感受」,例如「痛」的感受和「紅色」的感受。
<註五>、我不知道這樣的分析有沒有什麼哲學家提過,有人知道的話請告訴我一聲!

5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Are you saying that the first level of perception is more "biological or intuitive" and the second level is kind of modification which will be linked to individual's previous experience?
Which level is more important? I think most people would say level 2. But do we need a study to prove that? (HAHA)
I really can't figure out what "qualia" means.

Anonymous said...

我的意思是,「第二層次知覺」(例如「美」的感覺、「好」的感覺)可能並不像「第一層次知覺」(例如「紅」的感覺、「痛」的感覺)一樣具有直接、內建式(intrinsic)的感質。「第二層次知覺」的感質可能是連結到情緒系統後才產生的。

另外關於什麼是「感質」(qualia),我寫了一篇簡短的介紹,請參考<什麼是「感質」(qualia)?

Anonymous said...

以下轉錄 Yoshi 的回應:

一、你對感覺經驗或意識現象結構的分類,奠基在以下幾點上:

i) 傳統的知覺分類(五官)。
ii) 經驗歸納的事實 -- 「跨受試者恆真」的「刺激強度知覺強度 --正相關」特性
iii) 先驗理論,解釋這不同類別的意識經驗間的因果關係。

我的看法是,如果你從這幾個向度去切感覺經驗(做為一種籠統粗糙的類別),的確會得到你提的分類,而且理論也可以套上,沒有太大的問題。

而若從現象學,或類似現象學的取向來分類,我們似乎在初步會得到以下的分類:

首先,五官知覺也好(包含大小聲音觸覺等),美感經驗也好,都有共通性:這些經驗都伴隨質感。

再來,美感經驗在優先順序上,似乎後於五官經驗 -- 我們可以有五官經驗但沒有美感經驗,但反之似乎不成。因此,五官經驗較為基礎。

而從這樣的角度(或取向)切出來的結構,看起來和你的差不多,一樣有類似第二層第一層的區別;但也有些微妙的差別。你似乎認為,五官經驗與美感經驗其實是不一樣的東西:五官經驗各自質感差異極大,而美或好,則相似都是一種類情緒經驗;五官經驗強烈顯著,美好等情緒經驗則較輕微不顯著。

但真的是這樣嗎?或許美感經驗的確必須仰賴五官經驗,但這不表示他們因此沒有共通性、其共通性可以透過你的區分與解釋說明白。

而且,美感經驗真的和好壞的經驗類似或一樣嗎?我舉例說明:

一個專業藝術家看到偉大(或超級垃圾)藝術品時的經驗質感,和一個虔誠衛道的大主教看到一個不顧自身安危捨身利他的人(或燒殺擄掠的搶匪)時的好壞 /善惡經驗質感,真的類似嗎?

更不用說和喜怒哀樂等泛情緒經驗之間類似或一樣了。

強度呢?一樣舉例:

專業藝術家、盲人、躁/ 鬱症患者,這些人的某些類別的感覺經驗質感都很強烈。你似乎很難直接認定某些感覺質感不顯著,某些感覺質感顯著吧。正常人若說五官經驗質感比較強,有可能是因為他們藝術訓練不足、道德訓練不足,或天生比較沒有情緒。拿我來說,我從第一次接觸質感這概念開始,就覺得怪:為什麼哲學家老愛舉顏色當作質感的例子?如果說質感就是what-it-is-like-to-be,那痛、憤怒、極樂、性高潮,都是比顏色要來得更「顯著強烈」的例子啊。而我教大學生的經驗也是,除非談紅綠質感顛倒的設想,否則直接談紅,根本抓不到質感這概念的內涵。這告訴我們,或許五官經驗質感的強度與顯著度,根本就不是像你說的那樣強與顯著。

而且,我也沒看到你如何「解釋」美感經驗比較輕微,相較於五官經驗。

我並非完全站在對立面反對你的說法。尤其我同意五官經驗在整個意識 現象經驗的結構裡,扮演守門員的角色。然而我對你針對現象經驗本身的看法,有不同的意見,希望有助於你在發展實徵理論時,納入參考。

二、科學和哲學的確著眼處不同。不過,似乎Ramachandran背後有某種客 觀論的假設或動機。

而講到這,我在想,根據常識美的判斷在受試者間得不到穩定的刺激強度反應強度正相關,有沒有可能是因為刺激根本就不對?

刺激也有複雜與單純的差別。或許美感是某種複雜的客觀性質,而非簡單的,比方說波長和色彩之間的關連(不過事實上色彩經驗與光波波長之間的關連也並非如此簡單一對一)。

或許我們對刺激需要進一步的看法。以前認為是背景環境條件的東西,或許根本就構成刺激的一部份。

畢竟回到自然環境下,我們不太會有機會在黑漆漆的房間內看到一個光點。多數的時候我們是活在一個充滿複雜刺激輸入的環境下。

或許,刺激(或刺激組)對了,我們也可以找到顯著穩定的跨受試者刺激強度反應強度的相關也說不定。我樂觀地期待著。

另一點值得考慮的則是強度。當刺激不是單一反映某物理向度時,強度要如何界定?而這問題其實也就是在問:刺激的單位為何?

Anonymous said...

To Yen-Ling:

First, when you say anything which is more important than another one, you must presuppose a criteria or standard. So, the reason why most people would say level 2 is more important may be because they use the significance or familiarity of daily life as the standard. And, YES, WE HAVE TO PROVE THAT. (haha)

Second, I don't think the the 2nd level must be linked to "previous" experience. For amnesia patient they still could have aesthetic experiences. Here the criteria should be the priority of information processing. We could have perceptual experiences without aesthetic ones, but not vice versa, since the latter need the former as materials.

Anonymous said...

顯然我不該用「強弱」來區分五官知覺和美感知覺,「五官知覺較強、美感知覺較弱」只是我個人的經驗,並不適合用於建立跨個體恆真的理論,所以這個「強弱」之分就不再討論了。

不過,我的理論重點是想把「美感知覺」和「五官知覺」歸類到不同的認知層次(或類別),我想你基本應該是同意這樣的區別的。(或者有板友不同意的嗎?)

我的假設是:美感知覺這種「第二層次知覺」的感質是一種「情緒性的感質」,換句話說,美感知覺可能就是一種情緒。而相對的,五官知覺這種「第一層次知覺」的感質是非情緒性的,可能是可以和情緒分離的,也就是說,當你有五官知覺時,不一定必然會伴隨出現情緒。

我之所以說各種「第二層次知覺」有著相近的感質,指的是它們都是屬於「情緒性感質」的範疇。當然了,同屬於「第二層次知覺」的「美醜感」、「好壞感」、和「道德感」,事實上仍然會有些許不同的感質。我的解釋是,儘管這些都屬於「第二層次知覺」,但它們所伴隨的情緒仍可以是有所不同的,例如,「美感」比較接近「舒服」、「欣然」之類的情緒,而道德感比較接近「激賞」、「贊同」之類的情緒。

要在科學上檢驗這個假設並不困難,因為這個假設會做出以下的預測:如果一個人的情緒系統受損(例如杏仁核 amygdala 受損),那這個人將不會有美醜感、好壞感、和道德感。所以只要找到這一種病人即可。不過,我很好奇,有人遇過這種情緒系統受損而「沒有情緒」的病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