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29, 2006

厭惡音樂的猴子與音樂認知

-- 這兩種猴子的體型都異常嬌小,堪稱為「偽裝成長毛鼠的靈長類」,圖片中右下角那根「肉色物體」...... 其實是一個人的手指。

-- Image (left one) by Lazette Gifford

就像是美感認知能力一樣,音樂認知能力也常被視為是人類所獨有的心靈特徵。最近讀到一些有趣的論文,以 Cotton-top TamarinCommon Marmoset 這兩種猴子作為研究對象,研究結果為以上的假設提供了一些證據:

1. 猴子不像人類一樣對和諧音(harmonics)有偏好。
2. 猴子討厭音樂(寧願喜歡安靜無聲)。
3. 猴子討厭快節奏(例如 techno)甚於討厭慢節奏(例如 lullaby)。

問題與推測:

◎對和諧音的偏好、以及喜歡音樂甚於無聲,目前在靈長類中只有人類身上才看的到。因此,音樂認知可能是演化晚期的產物,很有可能是人類所獨有的特徵?

◎在這項研究中,猴子身上唯一觀察到的「準音樂認知特質」,只有對節奏快慢的偏好。假設真的存在這一類「跨靈長類」恆真的「音樂認知特質」,是不是表示這一類特質或能力是出現於演化早期、且具有某種「跨領域功能」(domain-general function)?

◎換句話說,對節奏快慢的認知能力可能不是專門為了音樂這個領域而演化出來的「專一領域功能」(domain-specific function),而可能是為了其他某些一般性、通用性的原因演化出來的,只不過剛好可以拿來用在音樂認知上而已。如果真是如此,那這個一般性、通用性的原因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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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有關美感認知的討論請參見<論「美」與價值判斷>。
<註二>、有興趣閱讀相關原文者請參考 Josh McDermottMarc Hauser 的網頁。
<註三>、這項研究在方法和實驗細節上仍有很多地方有待商榷,因此這些結論大家看看就好,不要太信以為真了。

Friday, November 24, 2006

混交性行為和膽小怯懦的關係?

之前在<紅杏出牆和人盡可夫的好處>一文的評論中,曾經提到過 bonobo 這種倭黑猩猩有個特性,就是他們是多夫多妻制、雄雌性體型均等、睪丸/身體體積的比例較大、且把性行為當成握手般的頻繁使用。相對的,其他種猩猩(如 central chimpanzee)則比較偏向一夫多妻制、雄性體型較雌性體型大、睪丸/身體體積的比例較小。

會造成上述現象的裡由很簡單,就是 chimps 的世界是一個比看誰拳頭大的社會,拳頭大、拿下首領地位後,就等於當上皇帝,一夫多妻、後宮三千。而這樣的演化的結果,就是會出現體型大、強壯的雄猩猩。

而在 bonobo 的世界中,則很少出現暴力,出了問題,大家不用暴力解決,只用性來解決。既然 bonobo 的世界中少有暴力行為,那就沒有必要浪費生殖資源去追求強壯的身軀與大拳頭。處在一個混交的世界,最重要的是要能擁有讓最多雌性懷孕的能力,所以這樣的環境就演化出了「睪丸/身體體積的比例較大」的雄 bonobo,因為這樣才有機會製造多量的精子來應付夜夜笙歌、酒池肉林的日子。

以上都是老梗了,國中生大概都曉得。但一個還沒有回答的問題是,在兩種不同猩猩尚未分化開的初期,為什麼 chimps 的祖先比較暴力,但 bonobo 的祖先卻比較不暴力呢?有個可能解釋是: chimps 的祖先可能是性情外向、大膽衝動的一群,而 bonobo 的祖先是膽小怯懦的一群,因為,相對來說,膽小怯懦者比較不會出現暴力相向的行為。

證據呢?最近在<Our Inner Ape>(by Frans de Waal)這本書上看到一個史跡,可能提供了一個不錯的證據,就是在二次大戰,德國慕尼黑遭盟軍砲轟後,動物園雖然沒被轟中,但經歷了轟天巨響,結果動物園裡的 chimps 都安然無恙,但 bonobo 都死光了。

原作者的解釋是:因為膽小怯懦的 bonobo 都被嚇死了... ... 至於合不合理嘛,大家再想想吧。

Thursday, November 23, 2006

什麼是「感質」(qualia)?



粗糙的說,「感質」(qualia)就是人的知覺意識或感覺感受,例如當你看到630 nm波長光時產生的「紅色」感覺;例如當你看到450 nm波長光時產生的「藍色」感覺;例如當你被針刺到時產生的「痛」感;例如當你經過臭豆腐攤子時聞到的獨特「臭」味;例如當你吃到糖果時的「甜」味等等。

事實上,這些「感質」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這些「感質」是大家日常生活中無時不刻都在經驗到的。不過哲學上為了深入探討這些人類的知覺意識現象,哲學家們特別提出了「感質」(單數:quale;複數:qualia)這個詞,以方便討論。哲學家並試圖透過分析「感質」的特性,來了解意識現象的本質。

哲學家們為「感質」找到了很多特性(不過一如哲學上所有的議題,每個特性都是有爭議的),舉例來說,有些哲學家認為,人類的意識經驗(或是說這些「感質」)的其中一個特色是:「感質」是「非親身經驗而不可知」的。意思是說,沒有親身經驗過「紅色」視覺經驗的人是沒有辦法了解什麼叫做「紅色」的感覺。例如,一個出生後就住在只有黑色和白色兩種顏色的實驗室中而沒見過630 nm波長光的人,永遠無法體會「紅色」到底是什麼。直到他有一天走出實驗室,親眼見到630 nm波長光後,他才能體會「紅色」的感覺。

另外一個大家比較常討論的特性是:「感質」是「無法在個體之間做比較」的。例如:小明看到630 nm波長光時所產生的「紅色」感覺,和大雄看到630 nm波長光時所產生的「紅色」感覺,兩者是不是全然相同的「紅色」感覺?有沒有可能小明看到的紅色比較淡,而大雄看到的色比較深?對於這個問題,人類可能沒有辦法回答,因為「感質」是具有「隱私性」而無法在個體之間做比較的。

甚至,有沒有可能小明看到630 nm波長光時所產生的顏色感覺和大雄看到630 nm波長光時所產生的顏色感覺其實是全然相反的?也就是說,小明看到630 nm波長光時所產生了「紅色」感覺,但大雄看到630 nm波長光時所卻產生「綠色」感覺?事實上,我們可以設想上述的「感質倒轉」(inverted qualia)情況是有可能發生的,但由於大家都把看到630 nm波長光時的顏色感覺稱做為「紅色」,所以即使這種狀況發生了,我們也不會察覺到。關於這些問題,由於受限於「感質」的「隱私性」或者「不可溝通性」,可能是永遠無法被知道、也無法被驗證的。<註一> <註二>

我想大致上,如果不是要深入哲學研究,大家對「感質」只要有這樣初步的了解就足夠參與討論了(畢竟「感質」是每個人都可以經驗到的,沒事的時候,可以隨時檢視一下自己的這些意識現象,很容易就可以了解心靈哲學家在說些什麼)。如果想要多讀一些關於感質的討論,可以參考看看以下兩篇文章,<Qualia>(from Wikipedia)、或<Qualia>(from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或直接 google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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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Daniel Dennett曾討論過一些 qualia的特性,包括 ineffable(不可描述)、intrinsic(內建性)、private(隱私性)、directly or immediately apprehensible in consciousness(直接性)。有興趣閱讀原文的,可以看看<Quining Qualia>這篇文章。另外這些括弧中的中文翻譯可能不夠精確,大家可以提供意見並修正。

<註二>、我的這篇文章中主要只提到了感質的「隱私性」(private),其他幾項特性有機會在替大家介紹。關於<註一>中的第一點:「不可描述性」(ineffable),可以參考本文評論中 Yoshi 的補充。

Wednesday, November 22, 2006

論「美」與價值判斷

最近在ptt西洋哲學板上看到一些關於美學的討論。以下是我對「美」這個概念的一些看法。<註一>

有些人會覺得「美」或「醜」的感覺和「痛」的感覺很像,因為這些都是屬於「主觀意識現象」的範疇,也就是說,這些感受都是主觀的。但我認為,即使兩者同樣都是屬於「主觀意識現象」的範疇,「美醜」的感覺和「痛」的感覺仍然在本質上有著非常大的差異,有必要在概念上作進一步的釐清。

在我看來,「美、醜」作為一種「感受」,是比較接近「好、壞」或者「道德、不道德」的一種「第二層次知覺」。 我把這一類的感受稱為「第二層次知覺」,是要與「第一層次知覺」作區分。「第一層次知覺」指的是視覺、聽覺、觸覺、痛覺、味覺、嗅覺等透過受器並在接受外界刺激後所產生的感覺。

這些「第一層次知覺」有個特性,就是知覺強度會和外在的物理刺激強度有正相關。例如,如果增加電撃的強度,被電者就會覺得比較痛;如果增強分貝,聽者就會覺得比較大聲。一般而言,只要是「正常人」,這個正相關幾乎是無庸置疑的。換個角度來說,如果有甲和乙兩個物理刺激、且甲的強度大於乙,那任何正常受試者都會覺得甲所造成的知覺強度會大於乙所造成的知覺強度。

再換句話說,如果有甲和乙兩種物理刺激,當小明覺得甲所造成的知覺強度明顯比較強時,大雄也會覺得甲所造成的知覺強度比較強。再換言之,「第一層次知覺」具有「跨受試者恆真」的「刺激強度--知覺強度--正相關」特性。<註二>

那現在看看「第二層次知覺」,顯然這些「第二層次知覺」並不具有像上述「第一層次知覺」才具有的「跨受試者恆真」的「刺激強度--知覺強度--正相關」現象。例如,當小明認為甲物比乙物美的時候,大雄不必然也會這麼認為。同樣的,當小明認為甲物比乙物「好」,或甲行為比乙行為「道德」的時候,大雄也不一定會同意。

我個人的看法是,這種「第二層次知覺」比較接近一種「評價性」的知覺<註三>。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說,人類的認知系統會先接受外在物理刺激,然後產生各種「第一層次知覺」,接著認知系統會對這些「第一層次知覺」作出整合分析,然後得出一個「評價」。我個人的猜測是,這種「評價」、或者說是一個特定的腦狀態,可能本身並不像「第一層次知覺」一樣伴隨著強烈的「感質」(qualia)<註四>。「第二層次知覺」所伴隨的感質可能是在輸出到情緒系統後才產生的。也就是說,「第二層次知覺」、或者說「評價」、或者說是一個特定的腦狀態,可能被輸出到情緒系統,然後如果這個評價是「美」、「好」、或「道德的」,則會伴隨出現正面的情緒;如果這個評價是「醜」、「壞」、或「不道德的」,則會伴隨出現負面的情緒。

舉例來說,當看到一幅畫,視覺系統會接受光學刺激產生視覺經驗(屬於第一層次知覺,具有強烈且獨特的感質),然後這些視覺經驗會和個人過去的經驗作整合,之後得出這幅畫的「評價」(屬於第二層次知覺),最後這個「評價」才被輸出到情緒系統,如果評價是「美」,那就出現正面情緒,如果這個評價是「醜」,那就出現負面的情緒。

以上的說法,可能可以用來解釋為什麼各種「第一層次知覺」都會伴隨著強烈的「感質」,但各種「第二層次知覺」則伴隨著較弱的感質,或者說,各種「第二層次知覺」伴隨著比較接近「情緒似」的感質。而且,兩種不同的「第一層次知覺」會有截然不同的特殊「感質」,例如痛覺的「痛感」和紅色的「紅感」完全南轅北轍。但是,相對的,兩種不同的「第二層次知覺」所伴隨的「感質」則很相似,例如「美」的感覺和「好」的感覺其實很類似,似乎都是一種正面的「情緒」。<註五>

最後另外一提,關於美學,認知科學家比較關注的面向和哲學家稍有不同,認知科學家主要是想要找出:如果有某物甲和某物乙、且每個人都認為甲比乙美時,那究竟是哪些客觀特質使得大家都認為甲比乙美呢?我之前那篇有關Ramachandran的文章<藝術品、化妝品、與人類認知>就是在討論這個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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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這篇文章比較抽象艱澀,不過若對這個主題有興趣,仔細讀讀應該不難理解,另外如果對「感質」(qualia)這個詞不理解,可以參見下一篇文章<什麼是「感質」(qualia)?>。
<註二>、那種甲刺激和乙刺激強度很接近而令受試者難以判斷的情況暫不考慮。
<註三>、最近在AH的部落格上一篇法哲學的文章<詮釋性概念與評價性概念>中讀到了「評價性」這個詞,覺得不錯,所以借來用用。(To AH:我對法哲學所知有限,所以讀的很吃力,等我做做功課後在給你一些回應。)
<註四>、感質(qualia)強調的是主觀現象經驗(如痛覺、視覺)所伴隨出現的特殊主觀「感受」,例如「痛」的感受和「紅色」的感受。
<註五>、我不知道這樣的分析有沒有什麼哲學家提過,有人知道的話請告訴我一聲!

Sunday, November 19, 2006

同性戀與性偏好的轉移

-- 性別偏好(或對性行為的對象性別的偏好)是有可能可以受到後天環境影響而變動的,雖不一定能強到「反轉」性別偏好,但「偏移」性別的偏好似乎是有可能的?

看來跟「性」有關的話題總是會讓人興趣高昂。以下是最近看到的一項有趣的統計,出自Andrew Francis於1992年對3500名美國人所作的調查(The Economics of Sexuality,pdf 格式,論文極長,沒事不要點)。

對不論男性或女性受訪者來說,如果他們有朋友罹患愛滋病,這些受訪者對同性間性行為的偏好度相對較高。這點很容易解釋,因為同性戀者比異性戀者較容易有朋友得愛滋病(純就機率而言,勿過度延伸),而同性戀者本來就對同性間性行為的偏好度高,所以兩者有正相關是理所當然的。

對男性受訪者來說,如果有家人罹患愛滋病,這些受訪者對同性間性行為的偏好度相對較低。這點乍看之下怪怪的,因為當有家人罹患愛滋病時,純就機率來看,最大的可能性是那位家人是因為具有同性戀傾向、並發生同性間性行為而得到愛滋病(1992年時期因針頭、輸血、孕婦垂直感染等比例仍偏低),而由於有些證據顯示同性戀傾向和家族、基因可能有關(註一),因此,基於這個相關性,當一個男性有家人是同性戀(因為罹患愛滋病了),那該男性有同性戀傾向的機率應該也會比較大,但怎麼這些男性反而對同性間性行為的偏好度相對較低呢?

其實原因不難解釋,一種假設認為這是因為心理對愛滋病的懼怕所導致。由於當見到家人罹患愛滋病後產生心理懼怕,使得那些男性對同性性行為的偏好度大減,調查中發現這些有加人罹患愛滋病的受訪男性,在受訪的五年之內(前)都不曾發生過同性間性行為。另外,對女性的調查也支持這一解釋。不信看看下面一點。

對女性受訪者來說,如果她們有家人罹患愛滋病,這些受訪者對同性性行為的偏好度相對較高。和上面那一點一起來看,這兩個現象顯示出,由於當見到家人罹患愛滋病後產生心理懼怕,使得無論男性或女性都不願意和男性發生性行為(因為他們知道和男性發生性行為最有可能感染愛滋),這種對和男性發生性行為的懼怕,導致男性對同性(男性)性行為的偏好度相對較低,而女性對同性(女性)性行為的偏好度則相對較高。

當然這項研究仍有許多瑕疵,例如受訪人數太少,可能受訪者中有同性戀的比例根本很低。不過,儘管如此,這個調查仍然顯示出性別偏好(或對性行為的對象性別的偏好)是可以受到後天環境影響而變動的,雖不一定能強到「反轉」性別偏好,但「偏移」性別的偏好似乎是有可能的(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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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此點有仍有極大爭議,有些證據顯示同性戀傾向和家族有關,但究竟是遺傳或是環境仍是未知。列出一些文章讓大家參考:
A Marker for Female Homosexuality? Science, 1998, 279: 1639
Discovery of 'Gay Gene' Questioned. Science, 1999, 284: 571
Male Homosexuality. Science, 1999, 284: 665-667
<註二>,這是很大膽甚至僭越的推論,也有著問卷統計調查研究向來為人詬病的缺陷,有時這類問卷統計被評為垃圾也不為過,所以大家請帶著懷疑的心態來閱讀這類文章和研究。另外,之前有篇文章稍微探討到「性別認知」是先天還是後天的,請見<理論過度延伸>還有該文章的討論串。
<註三>,有一篇以經濟學角度介紹這篇論文的文章,有興趣者請見<The Economy of Desire>。

Thursday, November 16, 2006

經濟學家 Milton Friedman 辭世

Milton Friedman在今天因心臟衰竭病逝,享年94。

這位1976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影響世人無數的美國知名自由派經濟學家,曾於60年代凱因斯學派(註一)如日中天之時,大反其道而出版了名著<資本主義與自由>(Capitalism and Freedom),被視為是新古典主義(註二)的捍衛者,也開創、奠定了頗負盛名的芝加哥經濟學派。

Friedman曾在70年代數度訪問台灣,1977年從芝加哥大學半退休後,時常回去Vermont州的老家,不時還會到Dartmouth的圖書館出沒,可惜時間相隔太遠,沒能在他逝世之前親眼見過這位排的上人類歷史上前十大的經濟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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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主張自由市場機制有其缺陷,政府應該適時的進行管理與干預。
<註二>,繼承古典經濟自由主義,主張自由放任式經濟。

延伸閱讀:
自由主義、保守主義與民主體制
邁向獨裁之路
He Has Set a Standard(WSJ by M. Friedman)(儘管Friedman主張經濟自由放任而痛恨政府的干預機制,但他對葛林斯潘在任時中央銀行作出的貢獻仍是不惜讚揚的,之前讀過這篇文章,但找不到原文了,附上一篇節錄的評論。)
Milton Friedman, Free Markets Theorist, Dies at 94(NY Time)(剛剛刊出來的一篇長文,簡要又詳實的描述了Friedman的一生,有興趣的人可以讀一讀。)

Tuesday, November 14, 2006

性高潮的奴隸

-- 人類很多「不理性」的行為,其實都起因於心靈狀態脫離了原先演化的目的,反客為主地成了人類魂牽夢縈的目標。諸如手淫、吸毒、賭博、電玩、電影、小說、藝術、政治等等,說穿了都是。

寫了太多道貌岸然的文章,自己看了都想罵,換個口味寫些十八禁的,讓大家知道我只是個假正經的人。前文中 red 學長提到了個有趣的問題:前戲跟後戲的功能何在?就討論一下這個問題好了。

早洩,儘管是男人的夢魘,事實上是有益生存的。因為古人類在沒有十分安全的障蔽之下,行房容易使自己暴露在危機之中,做的太久渾然忘我,容易被野獸偷襲,草草了事反而安全。那麼,既然性行為又危險又累,勉強來一下又得早洩求自保,這麼吃力丟臉不討好的事,做它幹啥?還好人類有另一個機制,提供了性行為很大的誘因,那就是高潮。

要不是有「高潮」這個伴隨著性行為出現的「獎賞」,大家的父母祖宗十八代就都成了性冷感,各位也找不到娘胎可投。但是,高潮這個當初用來獎勵性行為的「獎賞」(註一),卻在演化的過程中脫離了性行為,獨立控制起人類來了。這個原本應該是作為「獎賞」的次要目標,反而超越了生小孩而喧賓奪主地成了主要、甚至是唯一的目標

看看手淫吧,獨自一人偷偷摸摸的關在屋子裡,瞻前顧後的盯著螢幕奮力搓掉兩億個「潛力」幹細胞外加幾百大卡,只為了十秒鐘的抽搐快感,這樣的行為其實是跟吸毒沒啥兩樣。這樣大費九牛二虎之力,天天上演邁向高潮之路,但卻一點也無助於繁衍後代,其實是很荒謬的。不過荒謬歸荒謬,大家看完了文章,只要BT下載完成、新貨一到,左顧右盼確定沒人,理性就會馬上煙消雲散,高潮無間道就又繼續開始了。

事實上,人類很多「不理性」的行為(註二),其實都起因於心靈狀態脫離了原先演化的目的,反客為主地成了人類魂牽夢縈的目標。諸如手淫、吸毒、賭博、電玩、電影、小說、藝術、政治等等,說穿了都是(註三)。

至於Red學長提到,前戲後戲是不是男性為了避免女性在性行為後繼續混交,而生下不是自己的小孩(註四)?個人是認為,前戲應該可以肯定和「怕戴綠帽」無關,因為前戲再怎麼久,若結束後馬上拍拍屁股走人,那下個野男人是有機會馬上接手的。

前戲在我看來,不過是女性性擇下的產物,說穿了,男性的前戲從追求的第一秒就開始了,三個月的唇舌、六個月的積蓄、九個月的心神(註五)、外加床上的前戲,似乎都是女性確保男性會忠貞不二的考驗。搞了半天都是女性在性擇過程中塑造出來的產物。不信?那麼請試想,如果有個男生追了一個女生追了好久,在終於要發生關係的那晚,毫無前戲就想直接硬來,這樣還會成功嗎?加藤鷹(日本名A男優)著名的的兩小時前戲(兩分鐘主戲),可是有演化典故的啊。

至於後戲嘛,倒是有點道理,畢竟人類無法像犬科動物一樣,在性行為後可以把自己的生殖器鎖死、硬卡個一時三刻,既然無法像狗這樣天賦異「柄」,那好歹來個後戲拖延一下,也算不無小補。不過,說實在的,真的有人在後戲的嗎?

最後再順道胡扯一段,關於男性的生殖器在演化上有越來越大、越來越長的趨勢(不確定是不是事實,因無化石可考),假設真有其事,原因也是因為女性的性擇結果嗎?(女性偏好大的長的?)好像有個理論是認為(註六),這個趨勢其實是男性自己造成的?為什麼?因為古人類不穿衣物,小的短的看到人家大的長的就自慚形穢,而後自願讓出首領地位,跟著就絕子絕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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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把高潮說成是「用來」獎勵性行為的獎賞,其實有點籠統,精確一點的說法是:那些會在性行為後伴隨出現高潮的人類祖先,相對的比不會伴隨高潮的人有生存優勢,因為這些人比較有動機生小孩,留下子孫的機率也就較大。
<註二>,經濟學認為沒有什麼是不理性的,請參閱「非理性決定?」。
<註三>,有人大概會問,小說電影藝術政治等等都是嗎,之前稍微分析過了藝術,請見「藝術品、化妝品、與人類認知」,這部分的細節以後有機會的話再詳細分析。
<註四>,「紅杏出牆和人盡可夫的好處」一文中有袋類的混交行為,在人類中幾乎可以確定是不可套用了,這邊為了好玩,繼續扯一扯。
<註五>,這三句忘了哪看來的,記不清了,就借用一下吧。
<註六>,這好像是在Jared Diamond的<The Third Chimpanzee>上看來的。